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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片刻,等气氛稍微缓解。
北枫又道:“兵部动车马部的人,所以我来了,刘大宝的仇,即便你不报,我也会帮你报。”
“你的意思是?”
“闵昌,你别插手。”
“你如果顺道来的时候就把他杀了,何至于现在跟我商量。”
北枫摇头:“不好杀。”
“太强?”陆天明疑道。
“不是。”
“县衙?”
“不错,县衙跟巡检司不太一样,各部都有人,牵扯的势力太多,车马部的仇要报,但地点得选好。”
“那就是不杀咯?”
“不至于,等机会。”
“等到什么时候?”
“等他去郡上任职时。”
陆天明看向冒着寒气的河面。
眼神忽明忽暗。
他在思考。
思考要不要让闵昌多活几天。
片刻后,他有了答案。
“不能等。”
“为什么?”北枫蹙眉。
“刘大宝等不起,不日他将南下养伤,他走之前,闵昌必须死。”
“我要讲规矩。”北枫为难道。
“我不用讲!”
寒风吹过。
北枫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从南阳司出来时。
上头千叮咛万嘱咐。
闵昌,不能死在定平县。
要动手,只能在路上。
这么做,是要给对方一个台阶。
北枫自认为自己是讲规矩的人里面最野的一个。
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比自己还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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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城动闵昌,车马部也保不了你。”北枫幽幽道。
陆天明仍旧看着河面。
“车马部,连齐百春都保不住,还保得住什么?我做与不做,影响一个捕快,当道截杀六品大员?”
北枫沉默。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齐百春在场。
那三十来号车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现在的周世豪。
区区九品,杀了也就杀了。
不是因为车马部有多厉害。
仅仅是因为对方做得太过分。
过分到连账本的主人都找不到借口。
“秀才。”
“嗯?”
“你信得过我吗?”
“信不过。”
“......”
北枫噎住。
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继续道:“齐百春之于我,就像刘大宝之于你。”
陆天明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
他愿意听。
北枫继续道:“五年前的起义军,不是朝廷镇压的,是我亲手解散的。”
闻言,陆天明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起义军,竟然是统领之一的北枫解散的?
“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头带肉,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领着一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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