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周末,沈繁和庄景延一起去医院看了庄爷爷,庄爷爷的手术定在了下周五。

  周末过得闲适,到了周一,两人就都开始忙起来了。

  周一一大清早,庄景延正做着早餐,就见往日这个点都穿着睡衣的沈繁,这会已经穿好了出门的衣服。

  甚至还搭配好了项链、手表。

  衬衫西裤,gucci的浅蓝西装外套,项链则是卡地亚的。

  看起来,比上次的晚宴还要重视。

  他不仅身上穿了一套,手上还拿了一套,他拿着衣服,问庄景延,“哪个更适合我?”

  庄景延将芝士放到吐司上,扫了沈繁一眼,“元素太多。”

  项链,戒指,还有手表。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沈繁不太信庄景延,他朝镜子里看了一眼自己,咕哝,“哪里多,这不正好。”

  庄景延:“……”

  花枝招展的品味。

  不过他已经给出了意见,某人不采纳,他也懒得劝。

  沈繁虽然没有采纳庄景延这个建议,但在客厅镜子前比了下两套衣服,又还是扭头问庄景延,“哪套合适点?”

  庄景延这会反正也是做早餐,并不忙,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心善地道:“看场合。”

  沈繁:“一个高端私人活动,见一个很重要很有钱的人。”

  庄景延听了,薄唇微抿了下,淡声,“商务活动?”

  沈繁:“半商务吧。”

  庄景延切黄油的手微顿了下,然后目光在沈繁腕间手表上停了下,他记得沈繁说过自己没有高价的手表。

  但这会沈繁手上戴的是块积家的手表,应该要二十万左右。

  庄景延:“为活动特意买的手表?”

  沈繁朝他扬了扬手腕,坦荡又得意:“租的。”

  “……”有不少手表,但不喜欢戴,以至于都没有带到这边来的庄景延,人生第一次听到租手表,他看了下沈繁,“为晚上的活动租的?”

  沈繁:“对呀,要不然我租它做什么,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有些人就是很看人下菜,他不装一装也不行。

  沈繁一边说着,一边打量镜子里的自己,思考哪里还需要调整。

  庄景延看着沈繁,不由想到跟沈繁相亲那晚,沈繁在餐厅,也是这样对着镜子整理自己。

  漂亮、张扬、自信、虚荣。

  虚荣得离谱,但又理直气壮。

  沈繁看着镜子,理了理自己头发,又扭头问庄景延:“庄景延,你还没说哪套合适我呢?”

  庄景延抿唇:“身上这套。”

  沈繁朝庄景延比了个大拇指,“我也更喜欢这套,看来我们眼光很一致。”

  “……”庄景延可不认同自己眼光跟沈繁一致,他将煎蛋放入碟中,刻薄道,“吃早饭了,孔雀大王。”

  沈繁:“……”

  吃过早饭,两人各自出门上班。

  庄景延觉得自己今天大概跟花孔雀有缘,在家看到了一只花孔雀,一来到朔圆,又看到了一只花孔雀。

  这只花孔雀是齐铄。

  只见对方从头到脚骚包到不行,头发像是刚从理发店吹出来的,耳朵上还有一枚耳夹。

  庄景延正在休息室弄咖啡,齐铄走了过来,一脸我很帅吧的表情,问道:“哥哥我这身怎么样?”

  庄景延扫了他一眼:“我们朔圆要不行了?你要下海?”

  齐铄欣喜:“能下海的程度了?”

  “……”庄景延无言看他,“总有人口味奇特的。”

  齐铄“啧”了一声,“我就说你没点浪漫基因!问你正经的,怎么样,这可是我为了下午的约会,特意搭配的。”

  庄景延听着,眸光微顿了下。

  他看着眼前这只花孔雀,脑海里却闪过另一只花孔雀。

  “约会?”庄景延淡声。

  “对啊。”齐铄唇角上扬,一脸荡漾,“我周末新认识的,是个omega,但超级飒,又飒又可爱。”

  齐铄在旁边念叨,他此刻陷入热恋的心情是多么激动,他想到对方是多么的甜蜜,他为了下午的约会,是做了多么精心的准备。

  耳钉是特地新买的。

  跟沈繁特地租了一块手表一样,异曲同工。

  不同的是,齐铄的重点在“喜欢”,沈繁的重点在“很有钱”。

  这个重点,倒是很符合庄景延对沈繁的最初印象。

  但不论重点是什么,沈繁对对方的重视程度,看来跟齐铄差不多。

  庄景延喝了一口咖啡,进了自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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