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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

  祝玉燕沉默的把她的裤子脱下来,找到了那个滑到裆下的“孩子”。

  它很小,小到像是一块肉,而不是一个孩子。

  大概两个巴掌大。

  身上是血红色的,不是皮,而是透出来的颜色,还有挂上的血污。

  它的眼睛显得特别的大,眼皮鼓着,占了半张脸。

  鼻子很小,嘴巴也有点大,脸却很小,像是很小的脸上长着巨大的眼睛和嘴。

  凭心而论,不能说它可爱,它跟可爱完全不沾一点的边。

  但是,“可怜”。

  一个,可怜的,生命。

  有那么一瞬间,祝玉燕想到了自己的出生。她的亲生父母,在她出生之前,就暴发了大战。父亲外遇想离婚,母亲生下孩子还没出月子就要面对这样不幸的消息,她没有工作,丈夫赚了大钱却并不想跟她分享,孩子毫无用处只会托累她。

  其实她没有资格去怨恨母亲。

  世人赋予父母子女太多的美言,让父母和子女都有了过多的期待。

  其实父母未必慈爱,子女也未必孝顺。

  大家都是在开盲盒,谁也不比谁更幸运。

  无辜的子女遇上不爱自己的父母是不幸。

  慈爱的父母遇上不孝顺的子女也是不幸。

  祝玉燕曾经以为假如不被父母所爱,不出生更好。她不止一次的对亲生父母这样喊过。

  “为什么要生我呢?”

  “你们都不想要我,还不如不要生我!”

  她也曾经做出发这样的选择。选择离开那个世界。

  但是现在,她不那么想了。

  如果能再次选择,她还是想活的。

  哪怕不被父母所爱,哪怕出生后要面对许多不堪,她也想活。

  她碰了一下这个孩子。

  它一动不动。

  是死的吧。

  它的手和脚放松着,初生的孩子,手脚应该是紧紧蜷着?还是放松的?

  它没有哭叫,也没有呼吸。

  果然是……已经死了。

  这样也好。

  她松了口气。

  她把这个孩子用棚子里的旧衣服包了一下。

  她转头对金茱丽说:“生下来就是死的。”

  金茱丽的眼睛无比的亮,无比的有神,她满足又高兴的说:“好的。”

  祝玉燕:“我去扔了它,你睡一会儿吧。”

  她抱着这包东西出来。

  于英达站在不远处,看到她出来就赶紧走过来,看着她手中的东西。

  祝玉燕:“我要埋了它,它生出来后就一动不动的。”

  于英达叹息了一声,“那还是我去吧,我去埋,二小姐,你就不要动了。”

  祝玉燕想了想,觉得不好意思让别人去,但她不能离开金茱丽太远,埋在这棚子附近也不好,这毕竟是于英达住的地方。

  她犹豫了一会儿,于英达就说:“二小姐,给我吧,这种事我来就好,你去照顾那个太太吧。”

  他主动把那包东西接过来,转身小跑着跑远了。

  于英达没跑太远,他知道这附近有个水洼,浅是浅了点,但最近雨多,还是有水的,埋在那附近会被去那里喝水的野狗挖出来,不太好。

  这毕竟是个人。

  他先去水洼那里,想给这个孩子洗一洗,要走了,干干净净的走。

  谁知他刚把孩子放到水里,孩子就挣扎扭动起来,还张嘴要哭,他立刻用手捂住孩子的嘴。

  ——孩子没有死!

  于英达愣住了。

  他一直想有个孩子。

  他曾经想过跟祝女士结婚,将大小姐、二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去疼爱、炫耀。

  他还养了一个妾,想让她帮他生一个孩子。

  后来城里乱起来了,妾就跑了。

  直到现在,他落到这个境地,每天只是为了活着,他早就不想要孩子了。

  因为他想要的是体面的生活,受人尊敬的生活。他想像的家庭,要在窗明几净的厅堂里,妻子美丽大方,孩子聪明伶俐。

  现在他是个乞丐啊,养个孩子,那就等于是要分他的口粮。

  ——这个孩子,他肯定不能养的。

  他这么想,却放不开手。

  ——孩子还活着,肯定不能埋起来。

  他把孩子洗干净,擦干净,脱了自己的上衣去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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