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

r />   姜慎来了兴致,“你见着他了?”

  “那天晚上就见到了。”

  “怎么样?模样好看吗?”

  向来惜字如金的沈枫难得多说了几句,耳尖也微微泛着红。

  “……好看。他是我娘买回来的,可与寻常乡下夫郎完全不同,像个被娇养长大的公子……就是命苦了点,这亲还没结成,我弟弟就病死了。”

  “命苦?”姜慎忍不住哼笑道,“要是真跟你那去世的弟弟煮熟了饭,未来当一辈子真寡夫,那才叫命苦呢。”

  沈枫倒没想到过这些,有些怔怔地抬头看着姜慎。

  姜慎慢悠悠道:“你要真觉得他命苦,还不如讨了他。这弟弟过世,兄尚未婚,娶弟媳乃是人之常情。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以后总是要成家的,不能就这样跟我一辈子。干脆本王替你说个媒,你把他和你娘一起接回京城……”

  “王爷!此事万万不可!”

  沈枫惊慌失措地叫了起来,罕见地失了分寸。

  “承王爷当初不杀之恩,饶了我一命。我沈枫这辈子生是王爷的刀,死也是王爷的枪……”

  姜慎知道沈枫怕是宁可死也不可能同意这种事。话题便到此为止。他换了身不起眼的便装,戴着帽子,把自己那头招摇的白发藏了起来,悄无声息地绕开府中侍卫,独自溜出了门。

  康城乃昭州水运重城,繁华非凡。而隔江那头便是南楚。州府也特意镇在此处。

  但南楚近年蠢蠢欲动,云明帝是故意派他这个流着一半南楚血脉的六王爷来当这督军的,未必没有试探之意。

  姜慎在这里的母亲是南楚皇女,不过他对于母族没有丝毫好感。幸亏他是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否则遇到一个整天把母爱挂在嘴边实则处处都只拿他当工具的疯子亲娘,心理再健康的小孩都必然被逼成神经病。

  虽说他有时候,觉得自己也离疯不远了。

  他溜出门后,便去了东市在那些泥人布偶摊子上闲逛。

  怀乐属小兔子,他就挑挑拣拣,买了一堆觉得好看或者古怪的兔子玩偶,让老板拿绳子串起来。想到兔子和小狗是好朋友,他便又添了些狗玩偶。当然还有小孩们绝对无法抵抗的可动木偶。

  虽说这些东西也可以交给下人去买,但自己选给孩子的总归心意不一样。

  ……他现在只剩怀乐这么一个在乎的人了。

  于是乎,只见一个差不多六尺高的男人,滑稽地背着五颜六色的玩偶,戴着顶遮住了半张脸的帽子,坐在馄饨摊上。

  当姜慎还不叫姜慎,还在自己原本世界当一个苦逼高中生时,最喜欢的就是下了晚自习后母亲骑电动车带他去吃的那碗馄饨。

  当然此时此刻,只要姜慎愿意回头,就能看见他身后同样把半张脸埋在馄饨碗里的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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