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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了的话可以休息一下,给你,乌龙茶。”

  “谢谢,我不累!”

  “……”真有干劲。

  毛利兰红着脸,拿起胶带,和光熙聊上,“光熙是一个人住的吧。”

  “嗯。”

  “……那的确可以自由一点。”

  她是和爸爸一起住的,所以女孩子的贴身物品必须放好,不然会很尴尬的。

  光熙一个人住的话……她又是这么突然的打搅,房间来不及收拾是很正常的。

  毛利兰渐渐说服了自己。

  直到脑子里不受控制的出现了什么画面。

  从伊豆回来,园子拉着她去洗过照片,她见过光熙穿泳装的样子,出于女孩子的默契,她记下了光熙的身材,还想着什么时候约光熙一起去买衣服。

  所以——

  ……噫,那个尺寸,果然不是光熙的吧。

  ——撕着胶带的毛利兰,抿抿唇,愈发控制不住自己的脸热。

  第202章 那件衣物,是青兰姐的吗?

  耗时一小时,毛利兰终于提取完了碗壁上的指纹。

  “只有四个指头呢。”毛利兰把胶带贴到了白纸上,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光熙是右撇子吧,那么这四个指头是右手的指纹,而具体是哪根手指,就要看它们的顺序……

  毛利兰再次尝试推理。

  “小兰,你是怎么拿碗的?”

  “怎么拿?就是这样……”本想用桌上的碗示意一下,可碗壁上沾满了石墨粉,毛利兰只好做出虚拿的动作,大拇指和四指分开,大致隔着一个碗的距离,“从下面拖着碗底,大拇指搭住碗檐,啊!”

  毛利兰意识到了。

  如果光熙用这种手法拿来的碗,碗壁上不可能会有四根手指的指纹,所以是——

  她把动作一倒,大拇指和四指贴近,“是大拇指贴着碗内壁,四指扣住碗外壁,这样外面才会有四指的指纹!”

  光熙指指桌上碗内的空白。

  “大拇指的指纹被漏掉了。”

  毛利兰脸上的红晕还没褪下,这回是彻底消不掉了,“我知道了啦。”

  推理应该没错,只是漏掉了大拇指……

  “我用的是左手。”光熙说。

  毛利兰:“……”

  明明是右撇子!光熙太狡猾了……坏!

  石墨粉不够了,毛利兰夹起只剩半根的铅笔,两指捏在顶部,用小刀一点点划去木屑。

  升入中学后,大家就不怎么用铅笔了,改用自动铅笔,好在她有一些削眉笔的经验。

  两厘米的铅笔芯露出,毛利兰用刀刃抵上芯的边缘,控制着力道。

  要小心再小心,不能刮断了。

  毛利兰想道。

  沙沙的刮取轻声在屋内飘泊,如流动的风一般几不可闻。

  一座新的石墨小粉堆被刮出,屹立在白纸上。

  这是她一粒一粒堆起的成果。它还没有自己的一根指节高……毛利兰直起身子扣住肩膀,活动了一下酸涩的肢体。

  光熙坐在对面,她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戴着耳机,可能是在听歌吧。

  来吧,下一个步骤!

  毛利兰蘸着石墨粉,在碗内做起了第二次指纹提取。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毛利兰的速度明显快上许多。

  “还纠结提问内容的话,就不问。”

  听见光熙的话,毛利兰思维一滞,手上的动作却没停。

  “……我不问的话,他肯定是不会说的。”

  “英理小姐应该见过那种被告——板上钉钉的证据都放在眼前了,还是死咬着不承认,只能由法官判断了。”

  “……”她看过几次法庭现场,有时人证物证俱在,嫌疑人依旧嘴硬否认,必须要法官判下罪责。

  “小兰,你不是辩护人,也不是审判长。真要找一个对应职业的话,你该是提起诉讼的检察官。”

  这个时候没有回复肯定不行,光熙听着深夜的温情电台,权衡着能不能搬几句台词:

  在喜欢别人之前,先喜欢自己。

  学会对自己好、爱自己。

  不要什么苦水都往肚子里咽。

  不要为了别人而伤害到自己。

  “……”好肉麻,不说了。

  “检察官,是律师…被告对面的那个律师?”庭审现场,妈妈是被告的律师,那么……检察官是原告的律师?

  “检察官可不是律师。”这些知识,该由英理小姐来讲述吧,“提交证据,展示自己的结论,再给对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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